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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    同學們常問:「中華隊大勝日本隊,是中華隊贏,為什麼中華隊大敗日本隊,還是中華隊贏?」
    首先我要問:「良好的習慣要改?還是惡劣的習慣要改?」你一定說:「惡劣的習慣要改。」「那你為什麼說『改良』?」
    我再問你:「要革除舊制度?還是要革除新制度?」在一般情況下,你一定說:「要革除舊制度。」「那你為什麼說『革新』?」
    我再進一步問你:「要逃避死亡?還是要逃避存活?」你一定會不加思索地說:「廢話!當然是逃避死亡。」「那你為什麼說『逃生』?」
    聽到人呼喊:「救命哦!」,可能是有人快沒命了,大聲呼救;那聽到有人喊:「救火哦!」是那個人烤肉的火快熄滅了,要你去幫忙搧風添柴嗎?
    詩人金昌緒的《春怨》:「打起黃鶯兒,莫教枝上啼。啼時驚妾夢,不得到遼西。」是「閨怨」詩?還是「思婦」之辭?國文老師會告訴你:「是『閨怨』詩,也是『思婦』之辭。」你可能大惑不解,心中嘀咕:「閨怨,想念的對象是男人;思婦,想念的對象不是女人嗎?」
    「中華隊大勝日本隊,是中華隊贏,為什麼中華隊大敗日本隊,還是中華隊贏?」網路上有人從「大勝」與「大敗」兩者的「詞性」區分加以解釋:大勝的「勝」字,是一般的及物動詞用法;而大敗的「敗」字則是致動用法。「大敗日本隊」,就是「使日本隊大敗」。「敗」字在這裡除了是使動詞,也是結果狀態動詞。通常結果狀態動詞後面若接賓語(同學們所說的受詞),都是使動用法。如《穀梁傳‧成公九年》:「大夫潰莒。」意思是:大夫把莒打得潰散。「潰」字在這裡就是結果狀態動詞,所以「潰莒」是致動用法。現在用「敗」字來取代「潰」字,變成「大夫敗莒」,就可以很清楚地看出是大夫把莒打敗了。所以,為什麼「大敗日本隊」是使日本隊大敗?是因為「大敗」是結果狀態動詞,是使動的用法。
    網路上有人進一步解釋:「大敗」後面有對象就是後面的對象輸,後面沒對象就是前面的對象輸,如「此役我軍大敗敵軍」,是敵軍輸;「此役我軍大敗」,是我軍輸。「此役我軍大敗敵軍」的「大敗」,是使動詞;「此役我軍大敗」的「大敗」,是形容詞。
    以上文法達人在網路上的回應,十分中肯,已足以解釋「中華隊大勝日本隊,是中華隊贏,為什麼中華隊大敗日本隊,還是中華隊贏?」可是,卻無法全面解釋革新」、「逃生」、「救火」、「思婦」四個問題。想解決以上(包含「大敗」)所有的困惑,或可從「詞語」的區分加以解釋。
    漢字,有的一個字就有一個意義,如「馬」、「劍」;有的必須兩個字合在一起才有意義,如「葡萄」、「蜻蜓」。而在漢語中字和詞是有分別的,文法上能代表一個意義的語言成分叫做「詞」,「馬」是一個詞,「劍」也是一個詞;「葡萄」、「蜻蜓」必須合起來,才可認為是一個詞,「葡」只是一個字,不是一個詞,「萄」、「蜻」、「蜓」也只能是一個字,不是一個詞。
    文的「詞語」,是指有獨立意思而由兩個或以上的字組成的詞,如「白菜」、「看書」都是詞語。詞語,又有「固定詞語」與「自由詞組」的分別。
    「固定詞語」有特定意義,又稱「詞彙」。「詞彙」在音節與音節之間,或字與字之間插入成分,意義會改變。如「白菜」若中間加入「的」字,就變成了「白的菜」,意義顯然發生了變化,可見「白菜」有特定意義。有特定意義的固定詞語,文法上屬於「複詞」。
    複詞」的意義是有穩定性的,不能一天一變,如果所有複詞的意義每天改變,那麼,通過語言進行溝通,便成為不可能。
    「自由詞組」在特定位置插入成分,能保留原有意義。比如在「看書」中加入「一本」或「兩本」,仍保留原有「看書」的意義,另外增加其他的意義──「看幾本書啊?」。又如在「看書」中加入「教科」或「善本」(指珍貴、優秀,有收藏、流傳價值的古籍、手稿、文獻等紙質出版物),也增加其他的意義──「看什麼書啊?」所以「看書」是自由詞組,在文法上屬於「詞語結構」。
    由兩個或以上的字組成的詞語,在句子中緊密結合得只有一個意義,才能算「複詞」。例如「東西」只有「物品」的意義,算「複詞」;如果指「東」和「西」,便不是「複詞」,只能歸入自由詞組,是「詞語結構」中的並列結構。
    舉例說明如下:「奈米是什麼東西?」這句話的「東西」,屬於「複詞」;蘇軾〈和子由澠池懷舊〉前四句:「人生到處知何似?應似飛鴻踏雪泥。泥上偶然留指爪,鴻飛那復計東西。」(語譯:你知道人生到處漂泊像什麼嗎?正好像到處飛翔的鴻雁,在某些雪地上落一落腳,留下的只有偶然踏在雪泥上的指爪。鴻雁飛走,哪管它是往東飛,還是往西飛呢。)這首詩中的「東西」,屬於「詞語結構」。「黑馬」指「黑色的馬」,屬於「詞語結構」中的主從結構;「他是球隊獲勝的黑馬」,這句話的「黑馬」專指出人意料獲得佳績者,屬於「複詞」。
    語言文字的運用旨在表達,所以孔子說:「辭,達而已矣。」句中的「辭」,指口說的言辭或書寫的文辭,可見運用詞語,能清楚表達是第一要件。一個意見能夠用四個字完整表達,一定比用十個字表達精采。罵一個機關算盡卻總是笑臉迎人的奸險傢伙,只要說他「笑裡藏刀」就夠了,因為「笑裡藏刀」是成語,成語是精煉的固定詞語。日常語言為求精煉以收言簡意明的表達效果,常會把一句話省略成一個「複詞」,賦予它特定的意義。於是把「革舊布新」濃縮成「革新」;把「逃避死亡以求生路」濃縮成「逃生」;把「在火災時極力滅火以搶救生命財產」濃縮成「救火」;把「思念遠行丈夫的婦人」濃縮成「思婦」。從這個角度切入,「把敵人大大地打敗」,自然就可濃縮成「大敗」了。
    「中華隊大敗日本隊」,句中的「大敗」,屬特定意義的固定詞語,「複詞」使用;「中華隊大勝日本隊」,句中的「大勝」,算自由詞組,屬「詞語結構」。
    「複詞」有特定意義,通常都能清楚表達,不必畫蛇添足,再加說明。國際棒球比賽,如果中華代表隊十比零完封日本隊,平面媒體第二天的新聞大標題一定是:「中華隊大敗日本隊」,小標題則以「中華隊將士用命,狂勝日本隊十分」交代。如果有某個平面媒體的新聞大標題是:「中華隊大敗日本隊十分」,讀者就有可能以為是日本隊狂贏,中華隊慘敗,那可就鬧大笑話了。
    「詞語結構」除非帶上決斷、責疑、驚嘆等特別語氣,通常不能獨立構成句子。它只屬於句子中的一種成分,可以加入其他詞語,再加以說明。「大勝」屬於詞語結構,同一個賽事用「大勝」兩字做新聞大標題,可以是:「中華隊大勝日本隊十分」,加入「十分」,並不會產生模糊空間。
    「小勝」、「小敗」同樣屬於「詞語結構」,「中華隊小勝日本隊」和「中華隊小勝日本隊一分」,都是中華隊贏;「中華隊小敗日本隊」和「中華隊小敗日本隊一分」,都是中華隊輸。
    要知道一個詞組,屬不屬於「複詞」,有些得要看它在句中的成分。「中華隊大敗日本隊」的「大敗」,有特定意義,屬於「複詞」;「中華隊大敗」的「大敗」,則屬於「詞語結構」。

原文發表於楊梅高級中學【七十周年校慶專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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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漢語文法 複詞的妙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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